《杭州創業服務網楊曉2021年01月21日訊》
申報對象
在市本級及所屬區(含國家級開發區、杭州錢塘新區產業集聚區,下同)、縣(市)依法設立的單位,根據杭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高端外國專家和國(境)外智力項目,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報本計劃資助,經評審并立項的可享受相關資金和政策扶持。
申報條件
(一)單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須在該單位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或擔任某項工程、技術、項目和學科的負責人(帶頭人),且原則上聘用時間不少于1年、1個年度內在杭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從事研發、設計類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務的專家除外),年薪在6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境)外知名企業或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專業人才;
4.高層次國(境)外專家工作團隊中的主要成員;
5.其他急需或緊缺的高層次外國專家。
(二)單位實施的引進國(境)外智力項目,應為引進國(境)外(包括港、澳、臺)技術、管理專家來杭幫助解決生產、科研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技術或管理難題的項目,分別為重點項目和優秀項目予以資助。
資助方式
(一)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實行年薪資助。資助金額按各單位與外國專家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的年薪高低分為60(含)-80萬元、80(含)萬元以上2個區間,分別按年薪的50%、60%的標準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
(二)對引進的國(境)外智力項目實行項目資金資助。按重點項目和優秀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和不超過20萬元資助。
(三)以上資助,市屬單位資助資金由市本級財政承擔,區、縣(市)屬單位資助資金由市和區、縣(市)財政各承擔50%。
(四)引進國(境)外智力項目及同一項目中的同一專家當年度不同時享受年薪資助和項目資助。
(五)市本級財政所需資金在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已獲其他市級人才專項資金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七)對聘請的各類外國專家提供居留和出入境、醫療保障、子女就學、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便捷服務,逐步形成引進、培養、使用、激勵、保障國外智力的全方位、多層次扶持政策體系。
時間要求
1.2021年4月9日前,各區、縣(市)科技局或市外專局完成網上初審。
2.2021年4月16日前,市外專局完成網上復審。
3.2021年4月23日前,經區、縣(市)科技局會同屬地財政部門或市直主管部門確認匯總后,將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報市外專局。
了解杭州創業優惠政策、申報各類無償資助服務,請與杭州創業服務網聯系:0571—88868827, 88919609,88107368, 15068855276。